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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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订的商务大床房等到了店被安排在4号楼,拿了房卡去4号楼,整个楼一个人都没有服务员也没有?!诡异的感觉!要求换楼被告知满房了。进房间发现只是标准间,立即去总台申诉,总台说他电脑里是订的标间要求出示网络订房短信,亏得没删掉!总台看了之后立即给换了另一楼的大床房。说明一下早餐还好,换了新房后的环境也可以(4号楼No)。网上百度了一下苏州友谊宾馆,吓到了,才明白原因。以后再也不敢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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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设施陈旧,早餐一般,房间空调不大好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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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还是不错的,住的商务双人间,卫生间比较干净,基本设施也算还行。